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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山西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有关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六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34号)精神,现将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我省组织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全国联考于10月21、22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报名安排及要求
    2006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山西考区只接受报考本省高校的考生报名及考试;报考外省(市)高校的考生,请登陆相关省(市)报名网站,并参加相应省(市)考区组织的报名和考试;外省(市)高校在我省招生,须与山西省学位办联系,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方可接受报名。
    首先,拟在山西高校申请学位的所有报考者须在2006年7月11日—23日,通过互联网登陆山西考区报名网站(www.sxxw.sx.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持网报编号于7月27日—31日,到本人网报时所选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我省现场报名设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太原市坞城路36号)、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339号)、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太谷县)、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临汾市贡院街1号)、山西大同大学学位办(大同市御河桥东)、长治学院教务处(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7个点,省内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
    每位考生向报名点现场领取1份《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报考者须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由本人签名确认,并在备注栏中至少亲笔填写三行简历。“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按顺序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为了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如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查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6]33号)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即可。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
    对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报考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及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的收取方式等。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的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其他有关学位的专业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
六、收费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六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6]34号)和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10号)精神,请承担现场报名工作的高校和有关招生单位持本通知和《关于委托山西大学等七所高等学校代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费的通知》(晋教研办[2004]5号),尽快到山西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按照附件二中确定的报名点代收报名费,各报名点于8月10日前将报名费全部上交省教育厅,账号:0502121209026404357,开户银行:工行并州支行,单位:山西省教育厅,注明用途:省学位办考务费。“招生单位部分”用于专业课命题、制卷和阅卷等工作,由各有关招生单位按规定单独收取。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是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各招生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联考工作,按照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专业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考务及其他工作。有关高校和学位授予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和我省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