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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晋招考会[2013]4号
 
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市教育局职教科:
为做好我省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简称“退役士兵对口升学”) 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9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12年退出现役、自主就业(选择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要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证书,且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1、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填报志愿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2、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7日8时至5月1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根据公布的招生政策和计划,按要求填写报名和志愿信息。报考信息是考生录取、学籍注册、颁发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填写报名和志愿信息后,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网报序号。
4、考生可在网报期间查看、修改自己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网报结束后,不能再修改。上网查看、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均需网报序号和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勿泄露他人,以免信息被他人修改。
三、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于5月3日至6日持《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从县<市、区>民政局领取或“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到户籍所在市考试部门(大同、忻州考生到本市教育局职教科)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照相、信息确认、体检等手续。体检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确认点。
各市考试部门凭县(市、区)民政局的审查意见予以确认,并将《山西省退役士兵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收回备查。
凡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一律无效。
四、招生学校及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在本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计划中选择学校和专业报考。
五、其他有关事项
考试时间、科目及内容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相同,具体安排及要求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看《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务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会[2013]3号)。
考试前一周,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考试部门(大同、忻州考生到市教育局职教科),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后,领取《准考证》。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考试被本省院校录取入学后,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由各级财政负担,由省民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